| 贵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市县乡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1]11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1]12号)精神、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贵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监督执行药品法定标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制度、中药材质量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单位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有关质量的投诉、应诉工作。
(四)承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的资格初审和零售企业的资格认定。
(五)负责辖区内药品的抽样送验工作,核查辖区内的不合格药品;依法查处辖区内制售、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等违法行为和责任人。
(六) 指导辖区内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七) 承担执业资格及技术职称的审查工作;拟定上报有关人员培训计划。
(八) 承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电话:5288880;5288887
主要职责: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来电来访、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新闻发布、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 综合业务处 电话:5285925
主要职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药品法定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有关质量的投诉、应诉工作;指导辖区内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制度;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对依赖性药物滥用和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信息反馈:收集上报《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监督实施《医疗单位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
(三) 市场监督处
电话:5285923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在辖区内的执行情况;承担药品批发企业的资格初审和零售企业的资格认定:监督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督检查药品经营的合法性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搜集反馈辖区内药品质量信息。
(四) 计划财务处
电话:5285927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财务计划、收支、预算、决算、拨款和资产管理以及局机关财务工作。
(五)人事教育处 电话:5285921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目标管理工作,拟定并上报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承担执业资格及技术职称的审查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六)纪检监察 电话:5285922
(七)药品监督稽查大队 电话:5285926
主要职责:指导、协调辖区内药品监督稽查队的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内制售,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的违法行为和责任人;核查稽查辖区内的不合格药品;负责辖区内药品的抽样送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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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贵阳市中山西路64号 67、25、4路车大西门下 电 话:0851-5288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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