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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组织制订全区环境保护的综合、专项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自然保护和各类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区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废气、废水、粉尘、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和推广清洁生产。 (四)管理农村生态环境;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指导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五)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区管和市局授权管理的开发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 “三同时”的审查并监督执行;推广环境保护科技成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六)指导全区环境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七)负责组织征收全区排污费,监督管理排污费和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实施工作。 (八)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点:乌当区新添寨滨河路 三、监督电话: 6846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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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政府地址: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寨燕子冲 电话:0851-6402274 传真:0851-6402743、6402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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