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交 管 公 告
  贵阳市2008年8月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报告 2008-9-5
  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开展“满意在贵阳车管所”活动群众意见征求测评表反馈情况通报 2008-8-19
  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服务承诺 2008-8-11
  贵阳市2008年7月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报告 2008-8-7
  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关于对蓝天驾校教练员及考生作弊行为的通报 2008-8-7
  关于"满意在车管所,争创党员微笑执法服务先锋岗、党员微笑执法服务之星”活动启动仪式时间调整的公告 2008-8-4
 


 

违法满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 12 分及以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逾期未报名、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
以下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已达到 12 分,请本人持驾驶证(或交警大队开具的满分培训通知书)、身份证和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到贵阳市违法满分驾驶人培训中心报名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后到贵阳市交警中心宣传科二号办公室领取合格证,凭合格证到贵阳市交警支队违法处罚办公室办理消分手续。
  贵阳市违法满分驾驶人培训中心地址:甘阴塘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斜对门
  贵阳市违法满分驾驶人培训中心电话: 3713866

  公告内容见附件: 点击下载

  

此栏目与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合办    交警支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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