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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事 指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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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手续

    注册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应向车辆管理所提供以下手续: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2、机动车来历凭证;3、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5、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6、非免检车辆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7、拓印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8、填写《机动车注册/转入申请表》和《机动车被盗抢查询表》;9、机动车档案。
申请机动车转入只需提供1、4、7、8项手续

    变更登记:
    公安部目前正在制定新工作规范,各项变更登记所需手续尚未明确。

    转移登记:
    公安部目前正在制定新工作规范,各项转移登记所需手续尚未明确。

    抵押登记: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4、《抵押/注销抵押申请表》

    注销抵押登记: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报废机动车解体证明书;3、注销申请表

    补领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登记:
    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直接到车管所办理。

    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填写补领登记证书申请表到车管所办理。

 
此栏目与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合办    交警支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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